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水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生效之日止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职工代表董事任免作出新的决定止。 陈水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陈水平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淮南联合大学,专科学历,2000年至2008年任职于张家港吉顺交通工业有限公司。2008年至今任职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922 证券简称:金鸿顺 公告编号:2025-068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路30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洪建沧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刘栩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本次股东大会(王海宝及叶少波已被免去董事职位);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1.01免去王海宝先生非独立董事职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1.02免去叶少波先生独立董事职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3.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3.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3.03修订《对外担保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3.04修订《对外投资和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3.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3.06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3.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3.08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3.09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3.10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表决通过,其中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婧芸、严雪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金鸿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