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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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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加荣、王永、张海安、王剑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减少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双向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6、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并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审核通过。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公司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通过。
  因工作安排需要,翟乃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同意,决定聘任张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内部审计监察负责人,任职审计监察部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附后。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张嫱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女,1985年4月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2011年8月至2025年11月在公司财务部工作,历任成本费用会计、总账会计、财务主管。
  截止目前,张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
  ■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并保证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12月10日,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在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赁服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516.00万元。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若因实际经营发展和拓展新业务需求,公司在2026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上表列示的预计金额(或新增关联方),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松山
  2、注册资本: 197991.9191万人民币
  3、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精细化工、生物化学、试剂产品开发及自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除外),药品研究,新型农药产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香精、分析仪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交电,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924,428.94万元,净资产为969,892.29万元,营业收入为90,8598.84万元,净利润为61,182.04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13%的股份,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伯阳
  2、注册资本:122580万人民币
  3、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园路27号1号楼A区4层
  4、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49,564.33万元,净资产为506,138.50万元,营业收入为443,435.81万元,净利润为-962,6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佳
  2、注册资本:139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药厂路103号
  4、经营范围:化学原料药、医药保健品及动物药品、医药及化工中间体产品、生物制剂、中、西药制剂的研制、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运输、工程安装及商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41,778.87万元,净资产为100,832.08万元,营业收入为20,966.23万元,净利润为7,446.55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宏科
  2、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汤峪镇法汤路1号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客运索道经营;史料、史志编辑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茶叶种植;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茶叶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36,941.85万元,净资产为30,618.47万元,营业收入为3,888.79万元,净利润为-176.27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陕西太白山秦岭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五)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吕立明
  2、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
  3、住所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星光大道69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化妆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26,758.37万元,净资产为283,306.65万元,营业收入118,357.18万元,净利润为30,344.40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巩乃滨
  2、注册资本:2900万人民币
  3、住所:淄博市淄川区张博路东、双沟镇政府西300米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8,614.89万元,净资产为7,607.33万元,营业收入10,872.68万元,净利润-381.61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王永先生为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永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松铝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七)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晨曦
  2、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3、住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建材化工工业区幸福路9号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零售(限制使用农药除外);农药批发(限制使用农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20,744.10万元,净资产为10,332.47万元,营业收入15,699.98万元,净利润-145.57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甘肃汉隆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八)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申志刚
  2、注册资本:19435万人民币
  3、住所:濮阳市胜利路西段路南
  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乙草胺10000吨/年,2-甲基-6-乙基苯胺10000吨/年(中间产品邻甲苯胺8120吨/年是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农资销售;农业、化工技术咨询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8,593.53万元,净资产为26,463.36万元,营业收入27,966.59万元,净利润-1,624.67万元。
  6、关联关系介绍:中农发河南农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股的联营企业。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采购产品及提供劳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市场。交易价格按照“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的,为市场价格,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合同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2026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总计不超过62,0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融资业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额度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实际资金需求而定。
  二、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
  同时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明细表
  ■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
  4、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潍坊凯盛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目前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三、授权办理情况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总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事宜,并签署与各金融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12个月内。
  四、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交易金额: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期权和货币互换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预计公司2026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交易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美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规避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芳纶聚合单体产品出口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以美元为主,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减少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双向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
  2、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和货币互换,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交易工具为外汇远期、期权和货币互换合约,交易场所为场外,均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
  3、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2026年度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交易总额度为:美元币种金额不超过500.00万美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可规避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波动对未来外币回款造成的汇兑损失,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产生汇兑损失;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下限,将产生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汇率区间范围上限,将会被强制行权,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远期结售汇业务会因为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不会因为回款期不及时产生影响;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下限,可以获取产生的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上限,将强制行权,产生汇兑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若实时汇率在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区间范围内,公司可以放弃行权,不会因为回款期不及时产生影响;若实时汇率低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下限,可以获取产生的汇兑收益;若实时汇率超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锁定的范围区间上限,将强制行权,产生汇兑损失。
  5、公允价值确定的风险
  公司需要定期跟踪产品的公允价值,及时平仓或对冲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但这一操作依赖于对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目前该等产品的公允价值依赖于诸如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期权报价或估值信息等。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财务部门会定期获得银行提供的远期汇率、估值结果等,另外寻求其他交易对手的不同报价并进行交叉核对,并会定期回顾已执行合同的结果,及时调整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及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并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通过锁定远期结售汇汇率及汇率区间,减少人民币对外币汇率双向波动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公司已为操作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可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针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2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39,73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23年12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12,130,849.0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7,869,15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007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产品)。前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现金管理专用账户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的使用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期限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不超过一年)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资金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实施计划结项,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之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8月10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02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30.85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89.15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00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结项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对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12月30日已将“2000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新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最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包含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的基本情况
  1、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可结项,子项目“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
  2、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项目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暂未建设且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注2: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25年11月30日,“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的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试生产,基本按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暂未建设且后续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结项且“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93.69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因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七、独董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中的子项目“2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子项目“2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则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核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并保证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39,73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于2023年12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12,130,849.0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7,869,150.94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3)第007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情况
  “10000吨/年锂电池用新型锂盐项目”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额为55,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为确保项目投入的有效性,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秉持审慎投资策略,对募集资金使用较为慎重,截至2025年11月30日上述项目尚未开工建设也未投入募集资金。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较大变化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暂缓实施。
  (二)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原因及后续安排
  当前,鉴于新能源产业处于调整期,锂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频繁,市场变化较大,为避免资源浪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审慎论证,公司决定暂缓实施该募投项目,并重新论证该项目的投资收益。
  后续公司将充分考虑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同时也将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当前宏观及行业环境变化调整、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将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投资风险,并为未来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基础,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 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是在充分考虑了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市场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后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15:00。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2月25日(含2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丰泉路139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本次股东会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总议案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
  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7
  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凯盛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并保证披露的公司相关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凯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30%(其中公司股票收盘价在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20.0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6.013元/股;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9.96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5.948元/股)。
  2、若在未来触发“凯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3号),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2月1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代码“123233”,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根据《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凯盛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2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1月28日)止(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或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本次可转债转股股份仅来源于新增股份。“凯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6元/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2024 年4月24日,公司实施2023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26-0.15=20.11(元/股),其中:P1 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20.26元/股调整为20.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5日(2023 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2024 年11月20日,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11-0.05=20.06(元/股),其中:P1 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20.11元/股调整为20.0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1日(2024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3、2025年4月29日,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06-0.05=20.01(元/股),其中:P1 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20.06元/股调整为20.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4月30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4、2025年11月18日,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凯盛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P1=P0-D=20.01-0.05=19.96(元/股),其中:P1 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P0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D为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凯盛转债”转股价格由20.01元/股调整为19.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8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凯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其中公司股票收盘价在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20.01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6.013元/股;在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有5个交易日不低于转股价19.96元/股的130%,即不低于25.948元/股)。
  若在未来触发“凯盛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公司董事会将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凯盛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凯盛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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