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迎丰股份办公大楼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0日09:00-11:30;13:00-16:3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2、自然人股东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5年12月20日16:3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以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出示/提交给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平海路999号
  电话:0575-89966200
  邮编:312000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2月9日,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5年12月4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双利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傅双利先生、傅泽宇先生、马颖波女士、徐叶根先生、余永炳先生、周湘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杨志清先生、陈华妹女士、谭国春先生、王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平海路999号1幢8楼”,并注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平海路999号”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26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迎丰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公司董事会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讲行了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傅双利先生、傅泽宇先生、马颖波女士、徐叶根先生、余永炳先生、周湘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杨志清先生、陈华妹女士、谭国春先生、王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对被提名人的审查,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清先生、陈华妹女士、谭国春先生、王璐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平台的学习,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傅双利先生,男,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大专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1992年开始自主创业,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先后创办了纺织品贸易公司、纺织面料生产企业、纺织品印染加工企业,为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并荣获“中国纺织行业优秀企业家”、“科技新越商”、“柯桥区经济发展功臣”、“柯桥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柯桥区劳动模范”、“2019中国纺织行业年度创新人物”等称号。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轻纺城先进印染创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绍兴市联染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绍兴市柯桥织造印染产业大脑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博成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浙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监事,绍兴辰恭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芯越新材料(绍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浙江禾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绍兴势创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浙江泽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截至目前,傅双利先生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9,107,154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马颖波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傅泽宇先生为父子关系,是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马颖波女士,女,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中学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与傅双利先生一起创办了多家纺织品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绍兴铭园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浙江科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利铭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瀚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绍兴增冠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绍兴博成纺织品有限公司经理。
  截至目前,马颖波女士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6,253,316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傅双利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傅泽宇先生为母子关系,是控股股东浙江浙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徐叶根先生,男,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与技术开发工作,主持过多个重点印染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的设计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了多个国家和省市级科技开发项目。曾任萧山东方印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绿莎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迎丰有限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徐叶根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684,211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余永炳先生,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专注于纺织印染行业,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营销管理工作。曾任浙宇纺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余永炳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52,632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周湘望先生,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长期从事纺织印染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浙江华东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技术员,浙江东方华强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迎丰有限车间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湘望先生通过海南迎丰领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052,632股,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傅泽宇先生,男,199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伦敦大学学院,统计经济与金融专业,曾任上海泊引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杭州长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绍兴未来山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傅泽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先生与马颖波女士之子。其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志清先生,男,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浙江省轻纺实业总公司投资公司副经理,浙江省轻工业厅纺织测试中心副主任,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总工程师,浙江省纺织测试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现任浙江省印染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杨志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陈华妹女士,女,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高级信用管理师。1990年7月至1996年1月任磐安木工机械厂财务助理、财务科长;1996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金华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2002年7月至2019年9月历任浙江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华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10月至2022年4月担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副所长;2022年11月至2025年11月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信服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国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国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智展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东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麦迪制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华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谭国春先生,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1981年9月至1995年3月在绍兴市丝绸印花厂工作,1995年4月至2011年3月在浙江四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至今在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谭国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王璐女士,女,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入选陕西省科协高校青年人才托举计划,陕西省优秀博士毕业论文,陕西省智能软件工程科技创新团队骨干,西安市智能软件工程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计算机学会(CCF)软件工程专委会副秘书长,系统软件专委会执行委员,CCF首批传播大使,西电“华山人才”系列,西电OpenHarmony技术俱乐部主任。2019年1月至今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从事教研工作,现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软件智能化测试运维、微服务与容器技术、边缘智能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航空机载专项等。在ICSE、FSE、ASE、AAAI等国内外期刊与会议上发表论文40余篇并担任会议程序委员会成员及期刊审稿人,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奖励4项。
  截至目前,王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兴滨路4888号”变更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平海路999号1幢8楼”。并注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平海路999号”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二、增加董事会席位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新增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增加至11名,非独立董事6名保持不变,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在上述情况下,公司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
  ■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