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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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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1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七)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30-11:30,13:00-17:00。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
  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君
  电话:0534-2758995
  邮箱:jjhbzqb@163.com
  地址: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
  邮编:253034
  (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1、姜桂廷
  姜桂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1994年,景县孙镇东风压滤机橡胶板框厂任厂长;1994年至2014年4月,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限公司厂长、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姜桂廷先生持有公司54,077,780股股份。姜桂廷、宋桂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控制的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0,779,289股股份。宋桂花女士为姜桂廷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24,163,769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姜桂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张大伟
  张大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至2009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部长;2009年至2010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大伟先生持有公司878,979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大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郝兵
  郝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2008年至2010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2011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
  郝兵先生持有公司480,1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郝兵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
  1、徐宇辰
  徐宇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2014年至2021年任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企业改革与发展管理中心资深经理,2021年至2025年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现任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洪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宇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徐宇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姜英华
  姜英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2002年8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姜英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40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
  公司经营范围原为: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润滑油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增加以下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崇德一大道3119号;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崇德二大道1569号。(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本次增加经营场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办理一照多址增加经营场所、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职责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章程事项须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情况
  鉴于公司拟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职责进行调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附件《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就其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说明。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申请办理一照多址,增加以下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崇德一大道3119号;山东省德州天衢新区崇德二大道1569号。(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为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与决策过程中,拟将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对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本次调整仅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进行调整,其人员组成、任期规定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办理一照多址增加经营场所、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对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的职责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经营场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姜桂廷、郝兵、张大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拟提名姜桂廷、郝兵、张大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表决结果: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桂廷先生;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郝兵先生;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大伟先生。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同意徐宇辰、姜英华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董事会拟提名徐宇辰、姜英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1、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宇辰先生;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姜英华女士。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阶段的情况,公司第五届拟任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拟任非独立董事(含拟任职工代表董事):姜桂廷先生、郝兵先生、张大伟先生、拟任职工代表董事,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拟任独立董事:徐宇辰先生、姜英华女士,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6万元(税后),分上下半年两次领取。
  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间,董事人员变动的,不影响本董事薪酬方案的履行。
  表决结果:
  1、关于拟任非独立董事姜桂廷先生的薪酬;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拟任非独立董事郝兵先生的薪酬;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拟任非独立董事张大伟先生的薪酬;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拟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薪酬;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拟任独立董事徐宇辰先生的薪酬;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徐宇辰先生回避表决。
  6、关于拟任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的薪酬。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姜英华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姜桂廷
  姜桂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正高级工程师。1988年至1994年,景县孙镇东风压滤机橡胶板框厂任厂长;1994年至2014年4月,历任河北景津压滤机有限公司厂长、董事长;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姜桂廷先生持有公司54,077,780股股份。姜桂廷、宋桂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廷先生控制的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180,779,289股股份。宋桂花女士为姜桂廷先生的配偶,持有公司24,163,769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姜桂廷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张大伟
  张大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8年至2009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部长;2009年至2010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大伟先生持有公司878,979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大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郝兵
  郝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大专。2008年至2010年景津压滤机集团有限公司任车间主任;2011年至2013年,任山东景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厂长,2013年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
  郝兵先生持有公司480,1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郝兵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徐宇辰
  徐宇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2014年至2021年任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企业改革与发展管理中心资深经理,2021年至2025年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现任中国商业联合会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公司独立董事,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洪汽车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南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宇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徐宇辰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姜英华
  姜英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硕士。2002年8月至今一直从事会计教学和研究工作,现任德州学院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英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姜英华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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