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89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飞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93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相关信息 1、药品名称: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 2、剂型:口服溶液剂 3、规格:177ml:硫酸镁(按MgSO4计)1.6g、硫酸钠17.5g与硫酸钾3.13g 4、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5、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6、受理号:CYHS2402595 7、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56136 8、上市许可持有人: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9、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药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方可生产销售。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适用于成人,用于任何需要清洁肠道的操作前的肠道清洁(如需要肠道可视化的操作包括内镜、放射性检查、外科手术)。本品不用于治疗便秘。公司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按新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获得药品注册证书,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药品注册证书的取得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制剂产品品种,对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有着积极意义。该药品注册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上述品种未来销售情况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同类型药品市场竞争等多种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88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1月30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黄本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中,《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91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纳药厂”)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由7人增至9人,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职工代表董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二、本次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马飞先生简历 马飞,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2000年4月至2005年6月,担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担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总部负责人;2007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4月担任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优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五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清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0月至2024年12月,任华纳药厂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华纳药厂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马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92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01、议案2.0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9:00-16: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3日16: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或代理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5年12月23日16: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ddm@warrant.com.cn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23日16: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护照、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如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28号C7栋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5910599 电子信箱:hnddm@warrant.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9 证券简称:华纳药厂 公告编号:2025-090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 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公司 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实施上述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93,800,000股变更为131,320,000股,注册资本由93,800,000元变更为131,32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中关于监事会及监事相关条款亦同步做出相应修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调整董事会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职工等各方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保持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包括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人)。 四、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将数字如“2/3”修改为文字表述“三分之二”,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主要修订内容请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五、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并制定部分新的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拟修订和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1-12项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和制定后的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