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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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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安泰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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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12月16日生效,已于2021年3月15日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申购基金份额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在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进行申购时,每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单笔申购、追加申购起点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适用固定金额费率的申购除外)。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3.2.1前端收费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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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全安泰积极养老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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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3.2.2后端收费
  注:无。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系统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每笔最低赎回份额、单个基金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0.1份。在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赎回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4.2赎回费率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含A类、Y类)赎回费率为零。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转换补差费组成,即:基金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本公司将不对销售机构转换补差费率设折扣限制,原转换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转换补差费折扣以销售机构为准。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者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5.2.2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及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10份。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的转换转出最低份额为0.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基金账户中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低于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账户中该基金全部份额进行转换为另一只基金时,不受上述转换转出最低份额限制。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转换申请导致单个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上述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余额部分基金份额进行强制赎回。敬请投资者注意转换份额的设定。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另有公告除外。
  5.2.3 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APP、微网站)、其他代销机构可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且同属于同一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公告所列代销机构未销售该基金的除外。注册登记在不同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不能进行转换。
  5.2.4 目前,本公司仅接受场外前端申购模式的基金转换申请。同一基金的各类份额间不可相互转换,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的除外。估值日不同的基金不可互相转换。具体可转换基金详询各销售机构。
  5.2.5 转换业务规则遵循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在调整生效前2日内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刊登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应与销售机构签订协议,并实行自愿参加的原则,投资者可随时申请办理本业务和申请终止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可以投资境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所有投资者。
  6.2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如投资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如申请变更或终止本业务,网上直销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自行申请变更或终止,代销机构渠道投资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相关业务规定和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3定期定额申购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本业务下的定期定额申购满足特定优惠条件的,例如定期定额申购在基金费用优惠期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交易方式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等,此类投资者享有按相关规定和公告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的权利。
  6.4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0元,直销中心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业务。除上述情况及另有公告外,基金管理人规定基金的每笔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1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要求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康路308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6号楼13层
  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021-20398927、021-20398706
  传真:021-20398988、021-20398889
  联系人:沈冰心、李倩文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含微网站、APP)
  交易网站:https://trade.xqfunds.com、c.xqfunds.com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公司已经与下述销售机构(排名不分先后)签订基金销售协议,投资人通过下述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以下述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A类基金份额:
  代销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广州农商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国投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山东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中信华南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国联民生证券、平安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证券、金融街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方财富证券、粤开证券、华源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国新证券、财达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上海挖财、腾安基金、度小满基金、上海天天、蚂蚁基金、同花顺、利得基金、嘉实财富、泛华普益、北京汇成、新浪仓石、万得基金、泰信财富、基煜基金、攀赢基金、上海陆金所、盈米财富、北京肯特瑞、雪球基金、中欧财富、华夏财富、中信期货、兴证期货
  Y类基金份额:
  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
  代销券商:兴业证券、国泰海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长江证券、国投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山东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华南证券、平安证券、中银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中金财富证券、东方财富证券、国金证券
  其他代销机构:腾安基金、上海天天、蚂蚁基金、同花顺、盈米财富、北京肯特瑞、雪球基金
  上述基金销售机构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办法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证书。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8.1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2 开放式基金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3 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为5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即最短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起满5年(5年指365天乘以5的自然天数,下同)后的下一工作日(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5年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9.2 本基金为养老目标基金,致力于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但养老目标基金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非保本产品,存在投资者承担亏损的可能性。
  9.3本基金定位为积极型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70%,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75%。其中,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同时,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主要面向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因此,相比平衡型和稳健型的目标风险策略基金,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可能更高,运作过程中基金净值的波动也可能更剧烈。
  9.4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管理人目前给予本基金的风险等级为R3,因此主要适合C3(平衡型)、C4(成长型)及C5(进取型)型投资者购买。
  9.5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将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将不少于3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9.6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的基金份额类别,投资者仅能通过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购买Y类基金份额参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根据个人养老金账户要求,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款项将在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流转,投资者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业务规则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9.7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该类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9.8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经理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特此公告。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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