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4,018,052股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中股份816,124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全部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部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出席了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高级管理人员马文先生、谭敏锋先生、孟长安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2-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3、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筱 李卉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与公司2025年11月24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徐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石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王志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陆光宇先生、刘亦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孟长安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段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陆光宇先生、刘亦然先生、孟长安先生、段芳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审议通过,且聘任财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秘书段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四、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晨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赵晨希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赵晨希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5 0901 电子邮箱:ir@seeyo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陆光宇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在读。曾任金蝶国际软件集团黑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黑吉区总经理、生态与分销事业部总经理、营销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等,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体系总经理、大连致远互联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光宇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亦然先生,198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事业部总经理、市场中心总经理、中石油ABU总经理等,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军团总经理、央客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亦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507股,占公司总股本0.04%,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孟长安先生,197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先后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北京创业酵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长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段芳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先后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总经理、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晨希女士,199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专员、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晨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