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完成权属变更登记情况 中银中外运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25年6月26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基金已认购“中银资管-中外运仓储物流基础设施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全部份额,专项计划管理人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已取得瑞运达通(无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SPV”)、瑞运达通(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SPV”)、瑞运达通(金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SPV”)、瑞运达通千灯(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灯SPV”)、瑞运达通(天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SPV”)、瑞运达通(成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SPV”)全部股权,无锡SPV已取得瑞达无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无锡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昆山SPV已取得瑞达智汇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昆山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金华SPV已取得瑞达(金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金华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千灯SPV已取得昆山中外运供应链有限公司(千灯项目公司)全部股权,天津SPV已取得天津中外运建合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天津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成都SPV已取得中外运(成都)空港物流有限公司(成都项目公司,已更名为“瑞达(成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有关权属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已完成。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吸收合并安排,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持有SPV100%股权、SPV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后,专项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和SPV 分别做出股东决定,同意由项目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SPV并分别签署《瑞达无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瑞运达通(无锡)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瑞达智汇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与瑞运达通(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瑞达(金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瑞运达通(金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昆山中外运供应链有限公司和瑞运达通千灯(昆山)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天津中外运建合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瑞运达通(天津)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及《瑞达(成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和瑞运达通(成都)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合并的具体方式为注销SPV的独立法人地位,项目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继SPV 的全部资产、负债等。 截至2025年12月10日,无锡项目公司、昆山项目公司、金华项目公司、千灯项目公司、天津项目公司和成都项目公司已分别取得项目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SPV均已取得合并注销证明,项目公司与相应SPV的吸收合并已完成。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项目公司存续并承继相应SPV的全部资产、负债等,项目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不变,合并后无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2.3520万元,昆山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468.7103万元,金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66.5600万元,千灯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24.3313万元,天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317.2000万元,成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00.0000万元,股东均变更为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专项计划”)。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