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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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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2月10日起取消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上限。投资者办理本基金具体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 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瑞玛精密,代码:002976)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瑞玛精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5年12月8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华夏凯德商业资产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2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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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次变更系基于实际业务并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基础设施基金审计业务相关资质,本次变更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已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通报基金托管人。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相关内容并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相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ETF”)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情况,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2只ETF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后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投资风险揭示,上述修订内容自2025年12月11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
  ■
  二、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章节“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现金替代相关内容”的修订
  将“深市成份证券”修订为“非沪市成份证券”,将“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修订为“非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将“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深交所”修订为“相关证券交易所”。
  (二)对“风险揭示”章节的修订
  1、增加北交所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于北交所股票,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①流动性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较高,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且机构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交所股票形成一致性预期,存在基金持有股票无法正常成交的风险。如果北交所成分券采用代理买卖,则可能因为流动性问题加大代理买卖风险,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遵循“时间优先、实时申报”原则进行处理,从而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损益。
  ②转板风险
  基金所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满足证券法和证监会规定的基本上市条件和符合交易所规定的具体上市条件可申请转板上市。交易所需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无论上市公司是否转板成功,均可能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③投资集中风险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盈利风险、业绩波动等特征较为相似,基金难以通过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若股票价格同向波动,将引起基金净值波动。
  ④经营风险
  因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大部分为新兴产业公司,其商业模式和盈利能力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可能面临一定的经营风险,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⑤退市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后续经营期间如果触及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及交易所等规定的退市情形,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
  ⑥股价波动风险
  北交所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区间相对较大,存在北交所股票价格波幅较大而导致基金亏损的风险。”
  2、将“深市成份证券申赎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中“深市”修订为“非沪市”。
  三、重要提示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2025年12月11日起,上述招募说明书(更新)修订内容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上述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公告仅对本次因调整申购赎回现金替代内容修订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仔细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有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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