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12月8日、12月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前述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地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 2025年3月18日,公司披露《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于2025年10月24日披露《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鉴于本次交易财务资料的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8月31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更新、补充和完善,并根据要求对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披露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最终能否通过上述审核和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 四、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发生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者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发生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五、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