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删除、合并或者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前述修订及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字词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一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制度中第1-12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五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