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绿能慧充 公告编号:2025-072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1月21日,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5,425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5年11月28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2025年12月2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2025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西安子公司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6,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120,000万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西安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92511201-1)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保证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425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有多个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2、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9XY251120T00022001)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五千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3、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52402001号)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保证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5,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第1.2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4、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9232501177B)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保证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6,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效益;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西安子公司(含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6,8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86%,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