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1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鲁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按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换届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另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审查任职资格,并征得候选人本人书面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尚大斌先生、周仁锟先生、黄庆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职责,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平稳过渡。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的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与会董事对候选人逐位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鲁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选举陈明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选举尚大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选举周仁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5、选举黄庆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书面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蔡高锐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新一届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职,保障董事会决策的连续性与有效性。与会董事对候选人逐位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黄旭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选举苏小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选举蔡高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人数占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监管要求;候选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数量限制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职务津贴,薪酬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依据除董事外的其他任职岗位标准发放,并结合实际履职情况考核核算; 2、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年度固定津贴10万元(税前),按月平均发放;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食宿费及履职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因非独立董事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尚大斌先生及独立董事黄旭明先生均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前述人员已回避本次表决,参与表决董事共5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具体会议安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2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峰先生、陈明平先生、尚大斌先生、周仁锟先生、黄庆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蔡高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蔡高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专业履职能力; 3、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证券监管部门相关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鲁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长期深耕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领域。1993年参与创建福建榕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主持公司业务、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2004年,荣获福建省人事厅、信息产业厅颁发的“首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荣誉称号,荣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和“2006中国信息产业年度10大新锐人物”“第三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获评“海西创业英才”“福建省高层次A类人才”等荣誉称号,福建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7,140,740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明平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事业二部经理、技术总监。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信息系统集成工作,对软件行业具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技术管理能力。入选“福建省高层次A类人才”“福建省百千万人才”“首届福建IT行业十大杰出青年”“第二届福建省软件杰出人才”“第二届福州市杰出科技人员”,被评为“2022年福州工匠年度人物”,曾获得“第十二届福建青年科技奖”“福建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和“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曾荣获“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等10多项省、市科技进步奖。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技术总监,福建榕基软件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亿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6,146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尚大斌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软件学院,研究生学历,软件工程硕士专业。2003年加入公司,具有丰富的团队管理经验,对政务信息化领域有较深刻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先后担任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榕基负责人;福州榕易付总经理、公司副总裁。担任浙江省青联第十、十一届青联委员、浙江省新生代企业家联合会理事、浙江省湖北商会副会长、湖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EMBA兼职教授。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大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仁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1999年加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资深工程师、副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管理和产品研发能力,在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政务等领域有着深入的技术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参与研制了“榕基政务信息化系统(RJ-eGov)”“榕基电子公文传输交换系统(RJ-Exchange)”等公司产品,曾获“福建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二等奖”和“福建省优秀新产品二等奖”。现任公司信创中心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仁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庆炬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本科学历;自2008年加入公司后,积淀深厚的团队管理经验,精通大中型软件系统总体技术架构设计,具备部委级项目及多个千万规模解决方案的全流程规划与建设管理能力,牵头或带领团队完成电子政务、智慧党建、智慧海关、智慧城市等多领域20余个重大项目实施及6项以上产品研发,拥有多项发明专利,持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及敏捷开发Scrum Master认证,历任开发工程师、开发经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关键岗位,现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庆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旭明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副教授。1982年2月至2020年1月,先后任福建师范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旭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小榕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厦门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税务师。现任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税务专业硕士校外导师,曾被福建省司法厅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现任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恒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小榕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高锐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福州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年至今在福州大学经管学院财政金融系任教,副教授,历任系副主任、系工会主席,2017年担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专家库专家、2020年被福建省财政厅选拔为福建省会计人才库入库专家。现任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高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同意选举陈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陈威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其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陈威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福州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职称,系福州市高层次人才;2004年9月起入职公司,长期深耕企业公共发展领域,具备丰富的行业实践经验,现任公司公共发展部负责人、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亦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25-044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9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1、提案2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4、上述提案3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事项,依据谨慎性原则及相关监管规定,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回避本次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代为行使此项提案的投票权。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以上提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略 联系电话:0591-87303569 传真号码:0591-87869595 电子邮箱:rongji@rongj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登记)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89号榕基公司A楼7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108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4”,投票简称为:“榕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本次股东会提案1、提案2采用累积投票制,该两项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 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经委托人签章后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4、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5、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有效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