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于每年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嘉实中证港股通高股息投资ETF发起联接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0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12月10日、12月11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