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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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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通知于当日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告知各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离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永军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拟推荐沈军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提名推荐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被推荐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确定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附简历:
  沈军,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河海大学电力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曾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证券部部长、副总经理;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管理部部长。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离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张永军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任沈军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人选和选择标准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合法,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附简历:
  沈军,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河海大学电力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曾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证券部部长、副总经理;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管理部部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30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离任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张永军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沈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张永军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少于《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董事兼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沈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沈军进行任职资格审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此外,沈军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非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附简历:
  沈军,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毕业于河海大学电力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曾担任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证券部部长、副总经理;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行政管理部部长。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19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5-031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c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登记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303室
  邮政编码:116021
  联 系 人:郭晶、秦佳佳
  联系电话:0411-84498127/84498126
  联系传真:0411-86664833
  2、本次会议预期需时半日。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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