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9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040号《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全资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25-041号《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2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38号辽能股份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1、1.02、1.03、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以现场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10:30,下午2:00-3:30 (三)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建设路38号辽能股份综合管理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韩健 王莉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路38号 邮政编码:110000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1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承担起高质量发展和提升自身投资价值的主体责任,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定实施,以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聚焦主营业务,不断提升经营效率、盈利能力与投资价值,并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严控成本。围绕煤炭开采、热电生产核心业务,科学规划采掘布局,保障矿井接续稳定,精准把控生产进度,提高产能利用率。同时,树立“紧日子”思想,构建全面成本管控机制,从源头监督费用支出,规范用工、清理非在岗员工降人工成本,强化资金预算管理降融资成本。 二是深化精煤战略,增效增收。依据客户需求,将煤质管理贯穿煤炭生产全流程,通过科学掺配提升产品质量,完善副产品销售与废旧物资处置措施,拓宽创效渠道。 三是拓展资源储备,增强潜力。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突破煤炭资源储备瓶颈,为未来发展筑牢根基。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发展新动能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激发员工的创新创效热情。积极引进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四新”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加速成果转化,推动新科技在多生产场景中的应用,提高公司煤炭开采、安全监测、灾害治理、电厂智能监控等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加强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委托三方、技能认定、职称评审等方式,不断提高公司人才数量和专业技能水平。 三、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一直以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兼顾自身长远发展的同时,确保股东能够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主动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于2024年12月首次实施中期分红。2024年度(包含本年已实施的中期分红)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01%。未来,公司将继续优化分红机制,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与股东回报能力来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共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以投资者为本,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丰富沟通交流渠道,强化企业价值传递。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已建立常态化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活动、股东大会等方式搭建双向互动的桥梁,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机会,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回复,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公司开通了多种沟通渠道。投资者可通过上证e互动、公司投资者邮箱(hongyang600758@126.com)、公司投资者热线电话(024-86131586)等渠道提出问题及建议,公司将及时予以回应,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实现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公司还积极推动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使用上交所“一键通”服务,提醒投资者参会,便利投资者投票。 五、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目前公司已形成了由公司党委、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构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结构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提升治理效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公司稳健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法律法规、会议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学习最新监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董事会根据与经理层签署的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对经理层进行年度考核,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充分发挥经营指标的牵引作用,促进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深度融合。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3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履行职务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辽宁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0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细则的议案》;同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履行职务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止。公司对第十届监事会全体成员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前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1、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 2、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相关表述; 3、删除了“监事会”章节,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公司章程中“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改为“高级管理人员”; 5、公司章程中增设职工董事相关内容; 6、完善公司章程“内部审计”等章节内容; 7、因修订引起的条款序号调整等。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事宜。 三、相关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为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与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拟对公司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所列: ■ 特此公告。 附件:章程修正案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辽宁能源煤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