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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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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刘原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原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原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原野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
  联系电话:010-84261737
  传真号码:010-84264690
  电子邮箱:ir@tdmarco.com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
  刘原野个人简历
  刘原野先生,198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8月参加工作,2011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结算专员,2014年3月至2017年3月任中煤科工集团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主管;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企划主管、发展改革主管(其间: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兼任法务专员),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治理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原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天津利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5%。除前述持股情况外,刘原野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能力。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北京煤科天玛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煤科天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8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37.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2,860.1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823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高压高效柱塞泵及其智能控制系统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煤科天玛,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煤科天玛增资用于实施该募投项目,前述增资款项全部计入煤科天玛的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煤科天玛的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至5.3亿元,煤科天玛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增资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及煤科天玛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监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与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天玛智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煤科天玛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议案4和议案5于2025年10月2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其余议案于2025年12月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6:30以现场、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登记时请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所需证明文件详见第2、3项)。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办理登记及参会当天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原野
  电话:010-84261737
  邮箱:ir@tdmarco.com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
  (二)现场会议出席者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8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中煤科工(西安)智能成套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科工成套公司”)
  ● 投资金额: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采研究院”)、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煤科”)、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奔牛”)共同投资,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合资公司科工成套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并由科工成套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投资总额为354,497.89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5,449.79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持股比例为10%。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未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项目存在市场竞争、人才、技术、资金等风险,实际达成情况或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不及预期等风险,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拟与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共同投资,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合资公司科工成套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并由科工成套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为354,497.89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5,449.79万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持股比例为10%。参与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等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由该合资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系公司与前述关联法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未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亦未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二、标的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人)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天地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关联人)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开采研究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联人)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海煤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人)
  1、基本信息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天地奔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与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共同投资,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合资公司科工成套公司,并由科工成套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项目重点建设智能支护装备研制基地及成套产品中试验证中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研究及研发基地建设:一是研发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包括高耐磨耐腐蚀材料、高强度轻量化材料等;二是建设测试验证平台,实现新系统入井前的充分验证与优化,确保交付的高端成套系统具备极致的可靠性;三是研究智能化技术,包括高精度的传感技术,成套装备的高度协同技术,基于人工智能的成套装备智能化控制算法模型等;四是对标卓越级智能工厂建设要求,打造高标准、高可靠性、柔性化制造能力的智能工厂,为研发制造高端液压支架及提升综采成套装备成套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提升煤炭开采装备自主化、成套化、智能化水平。项目达产后,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科工成套公司由公司联合直接控股股东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共同投资设立,投资总额为354,497.8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其中,公司、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分别持股10%,天地科技直接持股60%。科工成套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公司、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分别出资2亿元,天地科技出资12亿元;剩余154,497.89万元后期将结合实际,由公司、开采研究院、上海煤科、天地奔牛、天地科技按照各自持股比例(10%、10%、10%、10%、60%)追加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注册资本出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3、项目基本情况
  ■
  4、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前期相关工作,并成立项目筹备组,积极推进项目进展。
  5、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项目定位为“全球煤机装备技术策源地与智造基地”,通过“硬科技+软生态”双轮驱动,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再制造、测试、服务于一体的采煤成套装备全产业链生态体系,成为我国能源装备低碳化、智能化转型的核心引擎。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能提升现有加工制造能力,推动我国煤机装备出口,承接海外市场。
  本项目符合国家制造强国战略及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相关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发展需要,项目方案切实可行,技术路线清晰,工厂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绿色、智能升级方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将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煤机制造业生产力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煤炭行业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国家制造业贡献力量。本项目聚焦提升我国煤机装备水平,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煤机装备,改善煤矿工人作业环境。因此,投资计划方案科学可行,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各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新设合资公司,各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不涉及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五、关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系统性,由提供单机系统向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升级,成立合资公司将带动公司在装备领域的拓展,为公司现有主导产品带来市场增量,促进公司核心技术与关键装备深入融合,提高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在业务上将巩固公司产品在成套高端装备控制系统中的核心地位,并形成互为补充的正向效应。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不涉及公司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自身需求与标的公司及共同投资方开展日常业务合作,如发生关联交易,将及时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交易不存在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况。
  (五)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六)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我国煤机市场销量与煤炭消费量呈现较强的相关性,未来将面临市场波动带来的影响。同时,公司也要面对来自其它企业的竞争,可能对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二)人才风险
  当前公司液压支架的“生产-运营-销售”人员水平能力与本项目要求有差距,亟需补充相关人员。
  (三)技术风险
  本项目属高端智能化项目,具有技术工艺复杂、技术更替快速等风险。
  (四)资金风险
  在本项目实施建设过程中,如果所需投入资金不能按期到位或最终无力投入,将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不能按期完成计划任务。
  (五)项目执行风险
  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本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亦可能存在建设进度、产能或市场拓展不达预期,项目投资不及预期等风险。本项目尚需合作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可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煤矿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良、李凤明、王克全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未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以外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公司亦未与天地科技及其子企业以外的其他关联人进行与本次关联交易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9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依据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修订的《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变更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刘治国先生,并增选职工董事田成金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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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维持不变。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5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为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价格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或通过协商确定,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如下意见: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张良、李凤明、王克全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良、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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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5年度截至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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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5年度公司增加“关联采购(包括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类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为关联自然人范建,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依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于2025年5月28日经公司董事长审批通过后实施。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如尾数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3:“2025年度截至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具体以经审计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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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宁夏天地奔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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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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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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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中煤科工开采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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