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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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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与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港智能”)、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发生关联交易。
  2025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不含税)。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5年预计金额以预计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孰高为依据。2025年1-9月,公司与苏港智能签订合同金额为598.00 万元(含税,未经审计),与华东重机签订合同金额为2,858.40万元(含税,未经审计),均未超过预计金额;
  2、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3、公司2025年10-12月与上述关联方继续发生交易,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交易总金额以及合同签订金额均不会超过2025年预计金额;
  4、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或双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包含不能在当期确认收入的金额)。另外,预计金额与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可能会因市场情况变化而产生差异,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金额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苏港智能装备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公共路19号8层
  法定代表人:张阳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电气设备修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苏港智能总资产8,463.91万元,净资产2,844.52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865.49万元,利润总额211.02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港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25%的企业,公司董事徐林业任苏港智能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苏港智能系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港口集团”)下属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系经江苏省委政府批准成立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拥有全省航运服务中心、大宗物资储运交易中心和现代物流中心。苏港智能承载着江苏省港口集团科技创新及装备转型升级重要使命,股东背景实力强,业务发展速度快,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二)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传感大厦B座24楼
  法定代表人:翁杰
  注册资本:100,769.0641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月9日
  经营范围: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桥、连续搬运设备、海洋工程专用设备的制造;起重机械、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东重机总资产271,844.82万元,净资产159,180.87万元,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0,517.39万元,利润总额2,192.93万元。
  关联关系: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翁耀根实际控制的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华东重机系国内港口行业知名的起重设备供应商,于2012年6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及子公司具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相关关联方销售商品,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均按照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合同或订单。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实际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委员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所需,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双方已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基础,所有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徐林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业务特点和生产经营需要而开展,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以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的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1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12.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762.99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049.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7-29号)。
  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点的议案》,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过部分为该项目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专用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
  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金)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470.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5,046.71万元(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00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1、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对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授权有效期与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一致。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与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计划将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通知存款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运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4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在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日以邮件或通讯的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向爱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正常经营所需,是本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的。双方已存在长期业务合作基础,所有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林业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一)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301633 证券简称:港迪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5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的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提案2.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13:30-16:00;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19日16:00之前送达至公司。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理工园路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邮编:430000
  联系人:周逸君
  电话:027-87927216
  电子邮箱:info@gdetec.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规定时间内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33”,投票简称为“港迪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逐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投票结果视为委托人表决意见,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若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东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提案进行投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附件3:
  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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