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受让胡涛、万红娟持有的江苏玖星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支付现金受让胡涛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预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从而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最终能取得的表决权比例待各方达成正式协议后方可确认。 2.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胡涛、万红娟签署《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前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合作意向,具体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收购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标的公司还需在本次交易交割前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国资主管部门批复、股东会决议等)。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还需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4.根据初步预计,公司无法在2025年内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不会在2025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2025年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预计自本提示性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胡涛、万红娟签署意向性协议,拟通过受让胡涛、万红娟持有的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智越天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同时受让胡涛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预计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比例不低于51%,从而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公司最终能取得的表决权比例待各方达成正式协议后方可确认。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编制、披露相关文件。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国资主管部门批复、股东会决议等)。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协议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以后续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本次意向性协议的对方当事人为胡涛、万红娟,其基本情况如下: 1.胡涛,男,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 2.万红娟,女,1971年10月生,中国国籍。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 标的公司从事精密金属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嵌入式铰链、精密滑轨、PCM加工件、铝合金外观件等,主要用于中高端家电等领域。 四、意向性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胡涛 乙方2:万红娟 (二)协议主要内容 1. 交易方案、交易方式 (1)标的公司拟在本次交易交割前的适当的时间进行部分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将泰州玖星元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泰州玖星英才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合伙人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股权调整为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份/股权。 (2)甲方拟通过受让乙方持有的智越天成51%股权,同时受让乙方1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具体交易方式、交易对方、股权转让比例以正式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3)甲方委托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100%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以正式交易协议约定为准。 2. 协议中对后续交易推进具有重要影响的条款 (1)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为排他期。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排他期可以延长。 (2)在排他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本次交易类似事项进行交流、洽谈、磋商、谈判或签署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或任何协议,无论该意向书或协议是否对其具有约束力),或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其他约定;同时,乙方及标的公司还应确保本协议签署前其与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就本次交易类似事项进行的交流、洽谈、磋商、谈判或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书或任何协议,无论该意向书或协议是否对其具有约束力)自本协议签署时立即终止。如有违约,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若标的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本协议,且该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 (4)如因乙方、标的公司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向甲方及甲方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乙方、标的公司以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方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就其自身或标的公司所做的其他任何陈述和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甲方有权向乙方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书,解除本协议,且该等行为不视为甲方违约。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生法律、法规或政策限制,甲方内部决策机构未能审议通过,政府部门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6)如甲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能批准本次交易,或者本次交易各方未能签订正式交易协议等情形,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对本次交易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及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得到提升,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得到增强,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亦可得到提升。 七、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的具体方案仍需交易各方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国资主管部门批复、股东会决议等),存在未能通过有关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根据初步预计,2025年内无法完成交易,标的公司不会在2025年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内,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2025年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而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本次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