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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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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19 证券简称:聚杰微纤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暨持股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控股股东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市聚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投资”)因引进产业投资方(上海汽车集团金控管理有限公司)及自身经营性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84,1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聚杰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聚杰投资于2025年12月8日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8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持股由78,665,950股(占总股本比例52.72%)变更为75,681,850股(占总股本比例50.7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由97,922,950股(占总股本比例65.63%)变更为94,938,850股(占总股本比例63.63%),持股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情况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
  ■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有关最低减持价格及最高减持数量的承诺。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2.持股变动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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