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89号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文强主持会议。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刘文强、郭海涛、申维龙、李涛、蔡卫忠,独立董事朱炜、张晓峰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书面授权独立董事蔡卫忠代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晓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韩明红女士、薛严丽女士、范波先生、杨文军先生、刘毅女士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1、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已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认为,山东出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