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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56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2)和《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1)。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54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805人,代表股份579,475,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668%。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52,714,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4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99人,代表股份26,761,3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799人,代表股份26,761,3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84%。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673,8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4811%;反对8,560,7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4773%;弃权240,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959,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67.1110%;反对8,560,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31.9892%;弃权240,8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0.8998%。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174,16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3949%;反对8,894,8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5350%;弃权406,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7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60,0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65.2438%;反对8,894,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33.2376%;弃权406,4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1.518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佟艳芹、李明达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55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下午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及各自擅长的领域,补选祝成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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