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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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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旗下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触发合同终止情形,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为2025年11月30日。
  本集合计划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期间进行了集合计划财产清算。集合计划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管理人于2025年12月9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据此,根据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本集合计划于2025年11月30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本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447,441,239.31元,将按本集合计划最后运作日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5年12月11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集合计划的账户注销等业务。投资人可拨打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21-95525*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光大阳光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2025年12月1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12月9日在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http://www.ebscn-a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95525*6咨询。
  特此公告。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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