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行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5年12月8日收到大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增持本行股份4,470.6654万股,占总股本的1.00%。本次增持后,大股东国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吴证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71,530.5978万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6.00%,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