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4日以邮件、微信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9:15至2025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 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VIP会议室。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 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证券账户卡; 3.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5年12月25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 邮政编码:510663 联系电话:020-32200889 指定传真:020-32200850 电子邮箱:zhengquan@echom.com 联系人:郑小芹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0”,投票简称为“毅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种类: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及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45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15.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主要行业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426.3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9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 审计收费 年度审计费用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及审计工作量来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