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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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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96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
  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采购结算成本,优化供应链结算模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信租赁”)推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虹链优单”,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以下简称“优单业务”)。因优单业务中拟新增以银行作为出资方的融资模式(以下简称“优单-银行模式”)将导致公司存在连带担保责任,为推进优单业务,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含间接控制子公司)参与优单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99,45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优单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虹链优单”指供应链中应收账款债务人依据真实贸易关系,通过长虹供应链金融资金优选平台(以下简称“资金优选平台”)向供应链上游企业等应收账款债权人出具的,承诺按期支付相应款项的电子化凭证。“虹链优单”可在资金优选平台进行转让或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二)业务模式
  公司本次拟新增开展的“优单-银行模式”为,公司或子公司向供应商开具“虹链优单”电子凭证进行结算,供应商将“虹链优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获取融资,待“虹链优单”到期时,公司或子公司向银行支付到期款项。银行给供应商保理融资所占用的授信资源,分为单体授信模式和集团授信模式。集团授信模式为银行给公司授信,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共享银行授信额度,若子公司到期无法支付“虹链优单”,公司有代偿义务,存在连带担保责任。
  (三)业务必要性
  开展优单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改善现金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加快供应商货款周转,增强供应链整体稳定性;有利于同步节约开票手续费及敞口费;在集团授信模式下议价能力较强,有利于增强与供应商的合作黏性。
  二、对外担保概述
  (一)担保主体
  担保方为公司,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含间接控制子公司),包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和未超过70%的子公司。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
  (二)担保额度
  经综合测算,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9,450万元人民币的优单业务专项担保额度。
  (三)担保期限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担保条款
  开展优单业务本身不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拟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中涉及连带担保责任的条款内容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游各级供应商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虹链优单开具承诺书》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并作为银行为供应商提供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银行对相关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对应收账款回款进行监管。
  银行作为应收账款最终债权人的,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的,银行将先从子公司银行账户扣收。扣收后不足的部分,公司授权银行以银行持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到期应收账款债权及相关费用(如罚息、违约金等银行损失赔偿及银行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费用)为限,直接从公司在该银行及其它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账户中扣收和/或对银行合法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行使处分权利,并将扣款信息通知公司。
  三、风险分析及管控
  (一)担保风险分析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整体稳定,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基础。公司给予的担保额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
  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拟安排非全资子公司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本次担保对应的融资均为基于真实业务交易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回款来源明确,银行亦对回款路径进行封闭管理,进一步保障了债务的优先受偿与资金安全。
  (二)业务风险管控
  远信租赁已在优单开单检查环节纳入各子公司的现金流指标,并持续进行监控。若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出现恶化(如持续为负、呈趋势性下降、与净利润背离等情况),将重新评估该子公司的授信额度,或要求该子公司提供额外增信措施。
  四、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97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公司关联人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之间发生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4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本公司董事与广州欢网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总额未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中二横路22号A513-A51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969491172。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注册资本:5,298.96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盛刚。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售;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软件开发;游戏软件设计制作;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广告业;数字动漫制作;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动漫服务。
  股东及持股:深圳市浩辉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欢网33.9955%股权,公司持有其2.8307%股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1.2872%股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12,862.79万元、负债总额25,119.31万元、净资产87,743.48万元,资产负债率22.26%;2024年度营业收入64,276.44万元、净利润3,532.1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22,155.07万元、负债总额27,636.90万元、净资产94,518.17万元,资产负债率22.62%;2025年1-9月营业收入61,358.26万元、净利润6,744.7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欢网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经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欢网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欢网的交易将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94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计划,结合子公司资源状态,为进一步支持下属子公司良性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80,298.97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不超过227,844.8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会议同意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相关担保协议签署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5-09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改善子公司现金流,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采购结算成本,优化供应链结算模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远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推出应收账款电子凭证“虹链优单”,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因该业务中包含银行作为出资方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公司存在连带担保责任。会议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该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合计不超过99,45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临2025-096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与关联方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欢网”)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关联方广州欢网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4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赵其林先生担任广州欢网董事,广州欢网为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与广州欢网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临2025-097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98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9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法
  电话:(0816)2418436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5-095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
  ■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公告中涉及的外币担保额度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为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930,298.97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集团”)拟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网科技”)拟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担保额度,新网科技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网络”)拟为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模塑”)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7,000万元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为各地产项目购房客户提供合计不超过227,844.80万元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签署等事项。在经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外币担保金额按2025年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四)担保额度调剂说明
  上述预计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2026年度内,可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监管要求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华信产”)
  ■
  (二)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
  ■
  (三)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
  ■
  (四)恒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联贸易”)
  ■
  (五)四川省绵阳市虹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欢科技”)
  ■
  (六)零八一电子集团四川红轮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八一红轮”)
  ■
  (七)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八)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九)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信软件”)
  ■
  (十)四川长虹智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健康”)
  ■
  (十一)零八一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十二)四川卓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尔检测”)
  ■
  (十三)四川长虹技佳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技佳”)
  ■
  (十四)购房客户
  为本公司、景德镇长虹置业有限公司、东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成都锦成置业有限公司、绵阳安州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绵阳虹盛泰置业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所开发商业楼盘的购房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经股东会审定的担保额度内,按实际需要提供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良性经营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对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给予的担保额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反担保;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为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本次被担保方中,存在少数股东权益的佳华信产、佳华资讯、新网科技、虹信软件、智慧健康等,公司作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拟安排非全资子公司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上述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被担保方的经营具有控制权,加之被担保方的反担保安排,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不会明显损害公司利益。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及按揭贷款合作银行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购房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为止。为购房客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其保证性质不同于一般对外担保,故本次不涉及反担保事项。目前以现房形式销售的项目,需办妥抵押后银行才发放按揭贷款,不会新增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办理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签署等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方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经对各被担保方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开发的商业楼盘购房客户提供担保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利于商品房销售及相关子公司持续稳定的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69,243.77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22%,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86,2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0.9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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