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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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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通用航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的公告

  鹏华招润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5年10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5年12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中证通用航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2月9日起,开通鹏华中证通用航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63873,基金代码:563870,以下简称“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购时间
  发售代理机构业务办理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如本基金募集时间发生变化,则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也将做出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二、开户与认购
  1、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简称“上海证券账户”)。
  已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如投资人需要使用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参与网下股票认购,则还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已购买过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所持有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2、认购限额: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于认购的股票必须是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和已经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具体名单以下述网下股票认购清单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数不设上限。
  3、认购手续: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股票。网下股票认购申请提交后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销。
  三、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2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在募集期结束后,有效认购申请认购份额总额不超过20亿份(折合为金额20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募集期结束后,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依法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20亿份。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另请投资者注意,因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内认购确认份额低于认购申请份额,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高于认购申请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的情形。
  四、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五、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的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或长期停牌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如果投资者的个股认购规模超过该股票在标的指数的构成比例,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超过构成比例的部分予以拒绝。如遇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则最终确认可接受网下股票认购的清单以最终调整公告的成分股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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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名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人代表:王苏望
  联系人:郑向溢
  客服电话:95517
  公司网站:www.sdicsc.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或公示。
  本基金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基金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发布的《鹏华中证通用航空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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