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12月8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8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3人,代表股份1,740,810,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70,307,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21人,代表股份170,503,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6%。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2人,代表股份170,503,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1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0,801,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5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494,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96%。
  1.02选举杨爱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1,18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7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0,881,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69%。
  1.03选举靳军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4,847,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54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27%。
  1.04选举陶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28,279,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0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57,97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05%。
  1.05选举曹仰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4,617,4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309,8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75%。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靳保芳先生、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曹仰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谢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5,27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71,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56%。
  2.02选举朱仲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5,269,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61,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98%。
  2.03选举陈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735,340,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5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5,032,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14%。
  根据以上表决结果,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055,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反对2,31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0%;弃权43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74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838%;反对2,31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2%;弃权43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2,796,9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4%;反对57,56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67%;弃权45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89,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49%;反对57,56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04%;弃权451,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8%。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59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7%;反对57,77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90%;弃权4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284,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548%;反对57,778,0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867%;弃权440,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
  5.02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469,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86%;反对57,731,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4%;弃权61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26%;反对57,731,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594%;弃权61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
  5.03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744,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44%;反对57,652,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18%;弃权41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3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439%;反对57,652,3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130%;弃权414,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
  5.04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845,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02%;反对57,54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54%;弃权42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37,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033%;反对57,541,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479%;弃权424,1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5.05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784,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67%;反对57,60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3%;弃权418,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76,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74%;反对57,608,0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71%;弃权418,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
  5.06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802,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7%;反对57,58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1%;弃权42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94,4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778%;反对57,588,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756%;弃权420,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6%。
  5.07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784,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67%;反对57,5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86%;弃权430,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76,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673%;反对57,5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01%;弃权430,5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5%。
  5.08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682,860,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11%;反对57,52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43%;弃权428,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552,9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0122%;反对57,521,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364%;弃权428,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4%。
  5.09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38,324,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2%;反对2,04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弃权44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16,6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16%;反对2,041,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75%;弃权444,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9%。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3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2%;反对2,01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8%;弃权43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5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0%;反对2,01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9%;弃权436,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7.01修订《独立董事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38,277,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5%;反对2,05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9%;弃权48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70,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43%;反对2,052,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9%;弃权48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9%。
  7.02修订《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38,300,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8%;反对2,01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7%;弃权49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7,992,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74%;反对2,014,1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13%;弃权496,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3%。
  7.03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1,738,348,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6%;反对1,989,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3%;弃权47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41,0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8%;反对1,989,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1%;弃权472,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
  8、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0,294,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236%;反对58,03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36%;弃权2,48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9,986,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5069%;反对58,030,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51%;弃权2,485,93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8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335,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8%;反对2,02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2%;弃权45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8,028,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3%;反对2,02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60%;弃权452,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6%。
  10、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5,29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30%;反对5,063,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9%;弃权45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64,984,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32%;反对5,063,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96%;弃权45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及、贾潇寒
  3、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同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后,以口头和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靳保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靳保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审议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曹仰锋先生(主任委员)、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
  审计委员会:谢志华先生(主任委员)、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陶然先生、金斌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珏女士(主任委员)、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仲群先生(主任委员)、谢志华先生、陈珏女士、杨爱青先生、曹仰锋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靳保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杨爱青先生、李少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孙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秦世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郝夏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袁海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H股上市后适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9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靳保芳先生(董事长)、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曹仰锋先生、金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曹仰锋先生(主任委员)、杨爱青先生、靳军辉女士、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
  审计委员会:谢志华先生(主任委员)、朱仲群先生、陈珏女士、陶然先生、金斌先生;
  提名委员会:陈珏女士(主任委员)、谢志华先生、朱仲群先生、靳军辉女士、陶然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仲群先生(主任委员)、谢志华先生、陈珏女士、杨爱青先生、曹仰锋先生;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谢志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靳保芳先生
  2、副总经理:杨爱青先生、李少辉先生
  3、财务负责人:孙鹏先生
  4、董事会秘书:秦世龙先生
  5、内审负责人:郝夏女士
  6、证券事务代表:袁海升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秦世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袁海升先生均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3611960
  邮箱:ir@jasolar.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院诺德中心8号楼
  三、换届离任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玉文先生、秦晓路女士、张淼女士已连续任职六年,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贾绍华先生,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章程》修订生效的同时,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李运涛先生、李京女士、李彬彬女士的监事职务自然免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上述任期届满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靳保芳先生,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1972年4月被选送到邢台地区财贸学校学习,1974年6月任邢台地区水泥厂筹建处会计,1975年10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1984年3月任宁晋县农机局副局长、农机供应公司经理,1992年任河北省宁晋县电力局党委书记、局长。2003年至今任晶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5月至2024年5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获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杰出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第十届、第十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靳保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70,307,5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7.45%),靳保芳先生持有东台市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靳保芳先生女儿靳军淼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26,175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靳军辉女士为其女儿,非独立董事陶然先生为其女儿靳军淼女士之配偶。除上述情况外,靳保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靳保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杨爱青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5年至2009年,历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技术员、班长、线长、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5年12月,历任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工艺部经理、制造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历任晶澳(扬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智造第二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总裁;2022年1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轮值总裁、执行总裁;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爱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6,230股。
  杨爱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爱青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李少辉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12年2月至2013年10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总裁;2019年12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少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4,008股。
  李少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少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秦世龙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世龙先生曾从事资产管理及法律事务工作,并多年履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入选新财富金牌董秘名人堂成员:2012年2月至2017年6月历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兼任法律事务部副部长;2017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世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秦世龙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孙鹏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CMA(注册管理会计师),AAIA(国际会计师公会全权会员)。2020年6月至2023年11月,先后在龙湖集团旗下北京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龙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智创数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门任职;2023年11月至2025年3月,担任北京一径科技有限公司CFO职务;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财经管理中心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0股。
  孙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内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郝夏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11年1月至2016年5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2016年5月至今,历任北京晶澳太阳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审计经理、审计高级经理、审计总监,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助理总裁、总裁;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8,902股。
  郝夏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郝夏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袁海升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至2019年任职于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海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袁海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涉及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