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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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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关于公司为怡畅置业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怡畅置业是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三方持股比例为20%:45%:35%。怡畅置业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昌平区“硅谷ONE”项目。
  怡畅置业于2025年10月取得华夏银行北京分行11.96亿元开发贷,贷款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以“硅谷ONE项目”未售部分房地产抵押。
  现由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11.96亿元开发贷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20%的股权比例计算,提供担保金额为2.392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2、关于公司为贵阳龙泰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贵阳龙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贵州省贵阳市首开紫郡项目。
  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熹泰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云海腾飞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为85%:15%。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保障房项目。
  北京首开新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置业”)由公司与北京北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双方持股比例均为50%。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通州区国风尚城项目。
  贵阳龙泰拟向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申请11亿元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债权初始期限为18个月,续作期限需经大业信托同意),双方拟签署《债权投资合同》。
  本次信托贷款的增信措施安排如下:
  (1)由公司作为债务加入人,对贵阳龙泰在《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清偿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
  (2)公司以持有的对熹泰公司及新奥置业的借款向大业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3)熹泰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保障房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增信措施在信托放款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可为上述全部或部分措施。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1、关于公司为怡畅置业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怡畅置业追加提供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2、关于公司为贵阳龙泰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负责签署与本次信托贷款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大业信托-业服219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交易文本(《债权投资合同》《债务加入合同》《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投后信用管理委托协议》等);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行使交易文本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提前还款权、满18个月时申请续作的权利等)并履行公司在相关文件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怡畅置业、贵阳龙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关于公司为怡畅置业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保证人(甲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贰拾万元整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关于公司为贵阳龙泰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保证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权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债务加入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亿元整
  保证方式: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债务加入;
  (2)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对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首开新奥置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3)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保障房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范围:
  (1)债务加入保证范围:对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业信托-业服219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全部清偿义务、赔偿或返还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义务;
  (2)质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对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大业信托-业服219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的全部清偿义务、赔偿或返还责任提供担保。
  保证期间: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大业信托-业服219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交易文本《债权投资合同》《债务加入合同》《质押协议》《抵押协议》等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怡畅置业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怡畅置业为公司参股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贵阳龙泰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贵阳龙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不存在逾期债务等较大的偿债风险,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为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340,87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8.80%。其中:
  (一)公司对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1,176,033.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6.65%。
  (二)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164,8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15%。
  (三)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
  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2-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5-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9:00一11:30,13:00一14: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4日14: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阜荣街10号首开广场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90982
  传真:010-59090983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1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不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赵龙节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八名,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李捷先生、王宏伟先生现场参会,李大进先生、秦虹女士、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屠楚文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公司原《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废止。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公司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废止。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贷款追加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北京怡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畅置业”)是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三方持股比例为20%:45%:35%。怡畅置业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昌平区“硅谷ONE”项目。
  怡畅置业于2025年10月取得华夏银行北京分行11.96亿元开发贷,贷款期限5年,担保方式为以“硅谷ONE项目”未售部分房地产抵押。
  现由公司与北京建工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对11.96亿元开发贷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20%的股权比例计算,提供担保金额为2.392亿元。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怡畅置业追加提供担保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111)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龙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开发贵州省贵阳市首开紫郡项目。
  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熹泰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云海腾飞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双方持股比例为85%:15%。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保障房项目。
  北京首开新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置业”)由公司与北京北投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双方持股比例均为50%。主要负责开发北京市通州区国风尚城项目。
  贵阳龙泰拟向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业信托”)申请11亿元信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债权初始期限为18个月,续作期限需经大业信托同意),双方拟签署《债权投资合同》。
  本次信托贷款的增信措施安排如下:
  1、由公司作为债务加入人,对贵阳龙泰在《债权投资合同》项下的全部清偿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
  2、公司以持有的对熹泰公司及新奥置业的借款向大业信托提供质押担保。
  3、熹泰公司以其持有的北京市通州区宋庄保障房项目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增信措施在信托放款前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最终可为上述全部或部分措施。
  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对公司新增担保额度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贵阳龙泰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未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需另行提请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负责签署与本次信托贷款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大业信托-业服219号单一资金信托"项下交易文本(《债权投资合同》《债务加入合同》《抵押协议》《质押协议》《投后信用管理委托协议》等);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行使交易文本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提前还款权、满18个月时申请续作的权利等)并履行公司在相关文件项下所有义务和责任。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111)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为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112)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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