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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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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6年度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审议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各类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具体授信机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以签署的具体合同为准),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依据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可分别以自有现金、银行存款、不动产、定期存单、厂房、机器设备等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和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该事项需另行审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上述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签署融资协议及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相关审批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1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15:1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特别提示: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12月19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二)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邮编:523650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3 2、投票简称:天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3003;股票简称:天元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委托权限为: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类别: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股份”或者“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2.21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现金管理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2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4,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1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63,658,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45,159,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773.58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16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0)第440 ZC003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已存入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1,850.0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1,849.88万元,差异0.12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2:上表中永久补流金额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快递电商物流绿色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入的金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1月30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到账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602.21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绿色低碳包装耗材制造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元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优化授信担保结构,推动业务开展和经济效益提升,结合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2025年向银行融资的情况及其他资金需求进行了预测,2026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以及为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采购货款担保等)进行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核定的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1:预计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担保额度包含新增担保和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该担保额度可在担保有效期内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注2:上表所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及“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所依据的财务数据,均为相关主体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3: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注4:公司对下属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时,该子公司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为公司向超出持股比例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关于担保额度调剂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并减少因担保额度调整而频繁召开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如果年度内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可以在年度担保额度内进行调剂,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当调剂。此项授权避免了对每一笔担保额度调整都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情况。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总经理将负责确定具体的调剂对象和额度,并确保所有调剂行为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风险管理政策。具体调剂规则如下: 1、在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 2、对于任何超出已批准担保额度范围的担保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为新增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被担保公司的相关信息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公司基本信息 ■ 注1:经查询,上表所述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注2: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该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679.83万股变更为17,672.00万股。上表所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反映该变更后股本。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为17,679.83万元。 (二)被担保公司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2、截至2025年09月30日的被担保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注:该表中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预计累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当被担保方因申请银行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担保时,担保方将为其提供相应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银行等机构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合同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以拓宽融资渠道并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设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助于增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进而推动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良好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故担保财务风险可控、风险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均为内部相互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情况。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68,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85%。 目前,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也未涉及因担保引发的诉讼,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需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3003 证券简称:天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其他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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