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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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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事八人,实参加董事八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能顺利进行,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5)。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 50,000 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 8%-10%),期限一年。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6)。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本身,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9)。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生产经营需要及资金安排,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
  注:以上列表中授信额度均为敞口额度,不包含其保证金额度。
  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2,800万元(大写:壹拾陆亿贰仟捌佰万元),最终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9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见附件2);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本次股东会审议提案时:提案2,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提案3,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余下提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互相为其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担保方持股比例为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和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目前融资业务的情况进行预计,根据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上述被担保对象之间可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未列示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4716469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日仓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9月21日
  住所:林州市产业聚集区
  经营范围:矿建工程施工、兼营矿建工程设备零售;矿井托管、矿建工程技术服务及煤矿机械租赁、维修服务;设备安装及拆除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失信情况: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73905008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清正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2年05月13日
  住所:姚村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模锻件、自由锻件、铸钢件、铸铁件和铝合金铸件生产;房产租赁。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40MC2A1L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鹏强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7年3月10日
  住所:林州市陵阳镇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经营范围:锂电池及材料、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燃料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系统、电源系统、(不间断电源、通信电源、电子电源、电力电源)、电池线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废旧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与上述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202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失信情况: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林州朗坤科技有限公司98%的股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针对上述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最终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公司本身,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将本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4,854.4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53%,其中,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为47,2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12%;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担保余额为28,289.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9%;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29,32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2%。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6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缓解日常资金压力,拟向公司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000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8%-10%),期限一年,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录云、郭钏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郭现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0521********6033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郭现生先生持有公司236,852,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4%,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韩录云女士、郭浩先生、郭钏先生为郭现生先生一致行动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50,000万元,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8%-10%),期限一年,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向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提出总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借款申请,每笔借款金额由公司根据需要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合同。
  2、借款期限:自每笔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借款用途: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
  4、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8%-10%)。
  5、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经双方签署、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需在借款合同生效后,将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按约定时间出借给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本息;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归还。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出借方签署本次借款事宜项下所有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文件。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的需要,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材料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控股股东郭现生先生及其关联方借款,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流动资金的需要,借款利率按照实际融资成本计算(最终利率在年化8%-10%),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澄宇”)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澄宇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澄宇及中审亚太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并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 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2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3层367
  执业资质:拥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0020230)。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澄宇从业人员200余人,合伙人人数为2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5人。
  3、业务规模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9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66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4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客户家数2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有色金属;审计费用分别为430万元、36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10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无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1)本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本所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云锋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24年1月转入北京澄宇。曾经签署过新天然气(603393)、康拓医疗 (688314)、航发控制(000738)、航发科技(600391)、视觉中国(000681)及众兴菌业(002772)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有新天然气(603393)、康拓医疗 (688314)、航发控制(000738)。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慧雯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本所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名元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先后为天方药业(600253)、一汽轿车(现更名为一汽解放000800)、振华科技(000733)、振华新材(688707)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有荣盛发展(002146)、白银有色(601212)。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北京澄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中审亚太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和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安排等情况,公司拟更换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北京澄宇作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澄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北京澄宇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北京澄宇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北京澄宇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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