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资管”)已就旗下管理的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详见“一、产品变更信息”)变更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于2025年11月27日表决通过了前述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业务实际交接情况与安排,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2025年12月8日起,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原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正式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变更信息
  (一)产品基本信息
  ■
  (二)《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要点包括:
  1、变更产品名称、简称、代码等基本信息;
  2、变更产品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变更产品投资经理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
  4、将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5、变更产品存续期为“不定期”。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资产管理合同》具体修订已在万联证券资管于2025年10月28日发布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变更注册后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查询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安排
  1、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即2025年12月8日),原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变更注册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原《资产管理合同》失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即2025年12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变更注册后的公募基金。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已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可登录查阅。
  2、根据万联证券资管发布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在原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后,对于已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原《资产管理合同》的投资者,如未在2025年12月5日15:00前向销售机构申请解除《资产管理合同》,将视为同意并签署《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其持有的份额将相应结转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未解除《资产管理合同》的原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连续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拟新参与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申购赎回的投资者,需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投资者签约后,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该基金的权限,投资者方可参与该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业务安排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果销售机构暂不支持新增签约,未签约的投资者则无法办理前述货币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由于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目前申购采用自动申购方式,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为上述货币基金基金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3、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上述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附件:《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本次变更涉及的《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修改要点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更名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二)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产品投资经理
  由“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吴永清”变更为“平安基金旗下基金经理罗薇”。
  (四)变更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由“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货币市场基金”。
  (五)变更产品存续期限
  产品存续期限由“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含当日),期限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变更为“不定期”。
  最后,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12月8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2月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2 月 8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
  注:(1)自2025年12月8日起,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简称“本基金”)。未解除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计划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自动转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可连续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拟新参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投资者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前,需进行签约,即指投资者充分了解本基金并通过销售机构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基金合同。投资者签约后,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通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权限。后续投资者可进行解约,即投资者向销售机构申请解除基金合同,销售机构审核确认后为投资者解除基金合同,销售机构为投资者赎回其全部基金份额并关闭投资者申购、赎回本基金的权限,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业务安排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果销售机构暂不支持新增签约,未签约的投资者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原则上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具体时点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本基金于每个交易日16:30后进行自动申购赎回处理工作,如自动申购赎回时间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公告相关事宜。投资者可设置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预留资金额度内的资金不自动申购基金份额。目前资金账户预留资金额度的设置时间为交易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可公告调整设置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上调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和最低追加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适当调低销售费率,并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通过技术系统自动申购方式进行申购。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指令,将投资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本基金份额。
  投资人可在销售机构柜台或网上交易等自助交易系统中设置最低资金保留额度。在每个交易日下午交易时段结束后,投资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中超过最低资金保留额度部分自动用以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最低资金保留额度以下部分资金不进行自动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特别提示投资者关注,该种情形下可能存在投资者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自动申购为本基金基金份额导致投资者资金无法及时取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运作情况及技术系统准备情况,适时推出手动申购方式。手动申购方式的推出以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如原万联证券万年红天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持有人未在2025年12月7日15:00前申请解除原《资产管理合同》,将视为同意并签署本基金基金合同,其持有的份额将全部自动转为本基金基金份额。未解除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原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可连续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者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和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任一情形时除外: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当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基金份额赎回为自动赎回方式,自动赎回是指当投资人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行权、设置资金保留额度以及预约取款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指令,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成投资人资金账户可用资金。
  为公平对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具体措施对其进行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5、基金销售机构
  目前以下销售机构可支持已签约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暂未开始办理新增签约,如后续可办理新增签约,投资者可在签约后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具体安排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3号高德置地广场E座12层
  法定代表人:王达
  联系人:吕祥崟
  联系电话:95322
  客服电话:95322
  公司官网:www.wlzq.cn
  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后续销售机构增减或信息变更将在本公司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6、基金净值信息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公告节假日期间的基金的每万份暂估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查询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包括投资人不能正确理解申购赎回方式的风险,影响投资人流动性的风险,基金收益为负的风险,估值风险,银行存款提前解付风险,投资人解约风险,基金份额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的风险,基金收益为负的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份额不等于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基金每日分配的收益将根据市场情况上下波动,在极端情况下可能为负值,存在亏损的可能。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本基金为投资人提供自动申购和自动赎回的申购赎回方式。自动申购是指技术系统自动生成申购指令,将投资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可用资金转换成本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是指当投资人在交易时段内发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行权、设置资金保留额度以及预约取款等资金使用指令时,技术系统自动触发赎回指令,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成投资人资金账户可用资金。投资人需正确理解每种申购赎回方式,并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自己的申购、赎回方式,若投资人不能正确理解和选择申购赎回方式,则可能导致资金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本基金的份额申请赎回成功后计入投资人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可能存在日终确认基金单位净值低于1.00元,但日间交易时段内销售机构已经以基金单位净值1.00元将基金份额转换成投资人资金账户可用资金并用于投资人证券买入、申购、配股等资金使用指令的情形。投资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同意授权销售机构在发生上述情形下为了完成证券交易交收进行垫付,并授权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扣划投资人已实现收益等方式代投资人向销售机构返还垫付款,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投资人解约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对该投资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对应的收益部分按累计未结转收益进行支付;如果投资人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人进行相应份额调减处理,解约后投资人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销售机构办理新增签约的业务安排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如果销售机构暂不支持新增签约,未签约的投资者则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天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