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振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振宇先生副总裁任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增补梁毅先生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薪酬、提名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李振宇先生简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 李振宇先生简历 李振宇先生,1970年出生,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6818)南京分行风险总监、副行长,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杭州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外,李振宇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