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玉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收到胡玉彪先生发来的《股东减持计划告知函》,胡玉彪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38,9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胡玉彪先生自愿锁定相关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以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如本人未能履行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所有承诺,则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入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在减持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交付公司,则公司将与上述所得相等金额的应付股东现金分红予以留存,直至本人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收入交付公司。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胡玉彪先生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