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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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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9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查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93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或“公司”)海外融资渠道,建立境外市场良好的信用基础,优化融资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结合目前公司海外业务情况以及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黄金(香港)”)拟一次性或分笔发行中长期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金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
  公司拟为兴业黄金(香港)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92)。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黄金(香港)矿业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XINGYE GOLD (HONG KONG) MINING COMPANY LIMITED
  3、公司类别:有限公司
  4、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10楼D单位
  5、业务性质:投资控股,金属矿业投资及贸易,技术服务咨询,企业并购。
  6、成立日期:2021年3月4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兴业黄金(香港)100%股权。
  8、兴业黄金(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状况:
  兴业黄金(香港)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不超过3亿美元(等值),上述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协议或文件实际签署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券,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兴业黄金(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本次发行境外公司债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将为431,005.37万元(本次涉及的3亿美元担保,以2025年12月5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0749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4.5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2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78%。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94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暨2025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或“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详见于2025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89)。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鉴于此,为提高会议决策效率,公司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内蒙古兴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3,32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6%。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且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89)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现将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主楼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2025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84)、《兴业银锡: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92)。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的,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尚佳楠、王向波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电子邮箱:nmxyyxky@vip.sina.com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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