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持有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6,885,39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7.90%。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拟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225,312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0%。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发来的《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于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2月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55%。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持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本466,708,3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注:1、上述“减持比例”“当前持股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公司目前总股本,“原计划减持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时的总股本。2、减持总金额未扣除相关税费。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是 □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