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28
  ● 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含税)
  ● 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 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 除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 股息派发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一、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审议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招商银行境内优先股董事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相关董事共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全权办理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等相关事宜。2025年12月1日,王良董事和朱立伟董事共同签署《关于全额派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银优1”第八个计息年度股息的决定》,同意本次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28,优先股简称:招银优1)股息派发方案。
  二、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派息金额:按照招银优1票面股息率3.62%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9.955亿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5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招银优1全体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持有招银优1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本公司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3.62元。
  (2)其他招银优1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若派息前相关税法规定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境内优先股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2.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3.除息日: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
  4.股息发放日: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四、境内优先股派息实施办法
  全体招银优1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五、咨询方式
  电话:0755-89278554
  传真:0755-83195059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招商银行)于2025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12月5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5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第四版)》。
  同意:15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招商银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同意:1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招商银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