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5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董事会提名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金晓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苏锡嘉先生、刘功润先生、许多奇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现任董事会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拟任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股东代表董事(拟任):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不以董事身份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内部董事(拟任):黄凯先生、金晓明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苏锡嘉先生、刘功润先生、许多奇女士,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董事津贴人民币18万元(含税)。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完善公司治理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3)。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十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附件:
  宋炯明先生简历
  宋炯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11月出生,1997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编辑。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上海东方电视台新闻娱乐频道专题新闻部副主任,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调研员、副处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信办)网络发布处处长、新闻发布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融媒体中心(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党委书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新闻总监,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广播电视台台长。
  成蔚女士简历
  成蔚女士,中国国籍,1973年12月出生,1999年3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历任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副处长、人才办副主任、调研员、干部处处长,市委党校第一分校副校长,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二级巡视员,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驻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监察专员。
  尹欣女士简历
  尹欣女士,中国国籍,1978年7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主任记者。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总编辑。历任解放日报周末部副主任、主任,专副刊编辑部主任,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事业发展处处长、新闻发布处处长、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二级巡视员、主任。
  王健儿先生简历
  王健儿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文广演艺集团党委书记。历任杭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主任、杭州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副部长、巡视员、杭州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
  黄凯先生简历
  黄凯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9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高级副总裁。历任上海市委外宣办事业发展处副处长,上海市委外宣办秘书处副处长,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北京记者站站长(兼任),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金晓明先生简历
  金晓明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6月出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历任上海纺织机械总厂财务部会计、经理助理、副经理、副总会计师,上海有线电视台财务部会计、副主任,上海文广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主任,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苏锡嘉先生简历
  苏锡嘉先生,加拿大国籍(香港永久居民),1954年9月出生,会计博士。现任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荣誉退休教授,兼任惠生清洁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会计学教授,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锡嘉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功润先生简历
  刘功润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在读),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后。现任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兼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新华社上海分社智库中心副主任、新华社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总经理助理、智库中心总监、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刘功润先生持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许多奇女士简历
  许多奇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博导、复旦大学数字经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智慧法治重点实验室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兼聘教授,兼任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历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许多奇女士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6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步废止《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职至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调整生效之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43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2727号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世纪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议案三至议案十已经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分别经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三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九及议案十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授权委托书(可复印)(格式见附件)、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还需持公司法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52383305);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09:30一15:00)
  登记地点: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维一软件,纺发大楼,近江苏路,地铁二号线4号口出较近,临近公交车有01,62,923,71,921,939,20,44,825路等)。
  现场登记场所咨询电话:(021-52383315)。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或券商出具的持股证明)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凭以上所需资料外还应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五)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号百视通大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233
  传 真:021-33396636
  电 话:021-33396637(直线)
  联 系 人:嵇绯绯
  收 件 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东方明珠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6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6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3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6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6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9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4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取消“监事”和“监事会”,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41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取消“监事”和“监事会”,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40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取消“监事”和“监事会”,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8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25-037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