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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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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2025-095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5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9.85%股份的股东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25年12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5-092号公告)。
  提案人提议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提交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项下子议案:
  2.0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1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5日
  至2025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披露的临2025-089号公告、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的临2025-092号公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版)已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上述公告及披露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 报备文件
  衢州智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2025-092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不存在董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不存在董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结合关于取消监事会、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内部治理的实际需要,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修改部分治理制度:
  2.01、《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4、《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5、《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6、《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7、《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关于修改公司〈重大投资与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关于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关于修改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关于修改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关于修改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2、《关于修改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3、《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2025-093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其中:不存在监事委托出席的情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不存在监事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美绚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衢州东峰 公告编号:临2025-094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及修改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另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亦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根据上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安排,以及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情况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章程》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删除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且不再设置监事,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全部修改为股东会;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章节;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做了其他相应的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之《〈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三、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结合关于取消监事会、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内部治理的实际需要,并根据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修订、更新的情况,公司拟修改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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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修改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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