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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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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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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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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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