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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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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409,6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6.0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40,812,90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8,688.34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34,214.8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5,409,63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1,124,575.83 元。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348,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 353,409,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 年10月27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号)。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适宜。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73)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 本议案2.01~2.07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王芳女士、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3.01 选举史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2 选举姜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 选举史维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4 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03 选举顾振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023年,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建伟先生、史维女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为公司董事主要因为其在任职期间尽忠职守,及公司经营发展及治理需要。公司本次选举史建伟先生、姜宗成先生、史维女士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荣发先生、岳国健先生、单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4.01 选举孙荣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2 选举岳国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03 选举单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上述其他5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史建伟先生:男,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州市武进特种轴承厂销售副科长、武进南方滚针轴承厂厂长、常州市武进南方轴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史建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0,4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4.07%。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股东、董事史维为父女关系,与公司股东史娟华为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姜宗成是翁婿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史建伟先生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建伟先生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董事长史建伟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史建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建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姜宗成先生: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克迈特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员,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员、轮系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项目部总监、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史维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姜宗成先生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姜宗成先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姜宗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宗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史维女士:女,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员、采购主管、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史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2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2.60%。史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史娟华的女儿,与公司董事、总经理姜宗成为配偶关系。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 2023年,史维女士因公司存在误导性陈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史维女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史维女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除上述事项外,史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史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芳女士:女,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物流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管理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人事行政部部长。 王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顾振江先生:男,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常州大学计财处会计,常州瑞高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雅柯斯发电机(常州)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雅科斯电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南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顾振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顾振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顾振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荣发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东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武汉达泰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荣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孙荣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荣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岳国健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1989年毕业于东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2005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商学院EMBA。1989年3月至1991年8月,先后担任中国常利企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助理,1991年8月至1996年先后担任莱尼电子(厦门)有限公司和莱尼电子(常州)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和副总经理,1996年至今先后担任莱尼电气线缆(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莱尼电气线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通讯与基础设施战略事业部总监,莱尼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2022曾担任星宇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先后任德力导体科技(常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岳国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岳国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岳国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奕女士: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20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湃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江苏凯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国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单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单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单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2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409,6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6.0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40,812,90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8,688.34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34,214.8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5,409,63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1,124,575.83 元。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348,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 353,409,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 年10月27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号)。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不再担任监事、监事会主席等职务,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4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现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 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1号楼三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3.00、议案4.00 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 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12月20日17:00前送达。 3、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 有限公司1号楼二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9-67893573 联系传真:0519-89810195 电子邮箱:zhengquanbu@nf-precision.com 邮政编码: 213164 5、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3;投票简称:南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12月22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开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授权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本单位(本人)未明确授权的事项由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权限: ■ 1、对总议案及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则作为废票,未作选择的,则属于弃权。 2、对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打印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53 证券简称:南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73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现行《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5,409,63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26.0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40,812,90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78,688.34 元,南方精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534,214.83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5,409,639.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1,124,575.83 元。 经此发行,公司注册资本由348,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353,409,6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5〕4 号)。 2、完善股东、股东会的相关表述和规定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义务;将股东会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股东会不再行使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的职权。 3、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 设置职工代表董事;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专章及零散的监事会、监事相关条款。 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仍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监事自动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议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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