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注: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并分别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代表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版本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职工董事选任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并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制定及修订后的部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