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6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震敏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履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6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和指南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并进行了逐项审议。具体如下: (1)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5)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6)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7)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8)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9)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0)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1)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2)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3)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14)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6)制定《职工代表董事选任制度》 (17)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18)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19)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中,第(1)、(2)、(3)、(10)、(1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12月22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5-06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废止。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继续履职。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 二、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删除《公司章程》第六章“监事与监事会”的内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余修订仅作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所述修订,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