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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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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1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贾双谊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周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周春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出修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出租及承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83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曾芳勤女士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6%,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预算及实际开展业务需要,在相关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内,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内容编制了《关于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调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俊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与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毕冉先生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5:00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周春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细简历见附件)。
  周春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周春生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于1988年7月获得中国北京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其后于1995年6月获得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于1991年9月至1992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秘书,于1997年7月至2001年4月担任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助理教授,于2000年7月至2000年12月担任香港大学副教授,并于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主任。于2007年1月起至今担任中国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于2017年11月起至今担任长江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于2024年1月起至今担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于2019年10月起至今担任中环新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735.HK)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1年9月起至今担任山东国惠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周春生先生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出版著作包括《无限供给:数字时代的新经济》《新二元经济》《企业风险与危机管理》《融资、并购与公司控制》等。
  截至目前,周春生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2)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3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周春生先生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提名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周春生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周春生先生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5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鉴于公司拟增选一名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作出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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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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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上述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继续有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6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授信银行
  本次申请授信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东方汇理银行、星展银行、华侨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
  (三)授信品种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本外币信用品种。
  (四)授信期限
  本次审议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也包含已签订尚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授信期超过12个月的长期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股东会审议有关授信额度事项时为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含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综合考虑了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7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出租及承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830.00万元。
  2、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回避表决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曾芳勤女士回避表决。公司同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领胜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胜投资”)、曾芳勤女士将在股东会中回避表决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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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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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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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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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湖南赛铂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10日。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以上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由此构成的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订交易协议。具体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计价方式及交易价格在遵循独立交易、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参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202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及保证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综上所述,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备必要性,相关定价政策及交易安排公平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上述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规定、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对该事项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产品、提供及接受劳务、出租及承租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830.00万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了市场定价的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2026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领益智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208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26%,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公司已将已签订的相关有效的长期担保合同纳入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担保金额和相关担保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条款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的担保将不再占用上述担保额度。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为符合条件的担保对象(含授权期限内新成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子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担保期限最终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担保期限为准。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的担保额度情况详见附表一。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在累计不超过4,000,000万元总担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被担保方所享有预计额度不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被担保方,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被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详见附表二、附表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345,064.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67.9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254,454.36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721.86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5,888.28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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