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20-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1月21日为授予日,向29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194.1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2.54元/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5-14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完成缴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1月27日出具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844号),截至2025年11月25日止,公司实际收到2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股款合计4,930,140.00元。 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本次预留授予29名激励对象的1,941,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公司12月4日股本结构。 后续,公司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