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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0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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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5-035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张全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候选人的提名及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候选人将与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张全亮,男,汉族,1971年出生,民建会员,会计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与科学专业,管理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并购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公告暨取消增持价格上限及获得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及实施进展: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控股”、“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后延期至24个月内至2026年2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6,569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股价最高不超过1.4元/股。自2024年2月7日以来,华远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155,877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到增持计划金额下限的71.87%。截至本公告日,增持金额已超过增持计划下限的50%。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4年2月8日、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22日、2025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8)、《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 增持计划调整方案:由于华远控股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华远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华远控股高质量发展,华远集团取消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 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华远集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华远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项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华远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形,导致无法实施或延迟实施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
  三、增持计划调整方案
  由于华远控股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华远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积极支持华远控股高质量发展,华远集团拟取消原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上限,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增持主体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情况
  华远集团收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对华远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事项提供贷款支持,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3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五、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六、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6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5年12月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按以下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 及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雪、姚娟娟
  邮箱:ir@hy-online.com
  传真:010-68012167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当日另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5-033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慧物业”或“乙方”)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贯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远集团间接持股100%,以下简称“贯通经贸”或“甲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名称以签订时为准)。华远智慧物业配合完成贯通经贸指定的专项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实际开展专项服务相关工作之日起,至相关工作完成。合同金额首期款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719,673.55元;后续费用乙方可按月根据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付款申请后的15日内完成向乙方的支付结算。(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祝林、徐骥、李然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张全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议案一、议案二逐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人简历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张全亮,男,汉族,1971年出生,民建会员,会计师。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与科学专业,管理学硕士。曾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并购部副总经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部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2025-034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慧物业”或“乙方”)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贯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远集团间接持股100%,以下简称“贯通经贸”或“甲方”)签订《专项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名称以签订时为准)。华远智慧物业配合完成贯通经贸指定的专项服务,合同履行期限自实际开展专项服务相关工作之日起,至相关工作完成。合同金额首期款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719,673.55元;后续费用乙方可按月根据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付款申请后的15日内完成向乙方的支付结算。(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乐斌、祝林、徐骥、李然回避表决。本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金科项目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306-307室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1,953.59 ㎡,租金不超过8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租赁期限为12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新增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99.88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贯通经贸要求,华远智慧物业配合完成专项服务,由贯通经贸向华远智慧物业结算相关费用。合同履行期限自华远智慧物业实际开展相关工作之日起,至指定服务项目完成止。合同金额首期款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719,673.55元;后续费用乙方可按月根据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付款申请后的15日内向乙方的支付结算。(具体条款以各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乐斌、祝林、徐骥、李然回避表决。本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金科项目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306-307室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1,953.59 ㎡,租金不超过8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租赁期限为12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新增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99.88万元。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华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11,769,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39%。华远集团为贯通经贸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其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贯通经贸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贯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1014425887
  成立时间:1995年10月12日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大街鸭子桥路6号3号楼4层2138室
  法定代表人:付晖
  注册资本:5,640.4908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房地产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贯通经贸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华远智慧物业配合完成贯通经贸指定的专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人员培训、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场地租赁、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参照行业标准,并综合考虑项目所涉及的工作量及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合同主体:甲方为北京贯通经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服务所需的物资采购、人员培训、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场地租赁、保洁服务、安保服务等。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至指定专项服务项目完成止。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首期款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719,673.55元;后续费用乙方可按月根据实际发生额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付款申请后的15日内完成向乙方的支付结算。
  违约责任: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01%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事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与服务事项不符的款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合同尚未签署,以上及其他条款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配合贯通经贸完成专项服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应表决委员3名,实际表决委员3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5年12月4日,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审核意见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关联董事王乐斌、祝林、徐骥、李然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远金科(北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金科项目公司租赁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306-307室的房屋,租赁建筑面积约1,953.59 ㎡,租金不超过8元/天/平方米(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含税),租赁期限为120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新增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199.88万元。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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