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91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11人,实到会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发行优先股暨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简称“柳工香港”)优先股发行方案。公司与柳工香港、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中非基金”)签署《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柳工香港向中非基金发行不低于7股且不超过20股(每股面值5,000,000美元)可赎回、累计分红的优先股,交易金额不高于1亿美元;公司与中非基金签署《保证协议》,对柳工香港在《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金钱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回购价款、违约赔偿等)提供不超过1.546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98亿元,该金额为测算值,以优先股全部发行后8年届满时回购为假设)的连带保证担保。 2.同意授权公司副总裁邓涛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3.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对子公司发行优先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92)。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3.40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16.88亿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6.52亿元。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69亿元的13.32%。 2.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议案)时进行了相应的回避表决。 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兼职的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参股公司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旭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除上述关联方外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93)。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92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子公司发行优先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香港”)拟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基金”)签署《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柳工香港向中非基金发行不低于7股且不超过20股可赎回、累计分红的优先股(每股面值5,000,000美元),交易金额不高于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10亿元),初始股息率为4.7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优先股”或“本次交易”)。 2.公司拟与中非基金签署《保证协议》,对柳工香港在《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金钱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回购价款、违约赔偿等)提供不超过1.546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98亿元,该金额为测算值,以优先股全部发行后8年届满时回购为假设)的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每期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此外,担保安排为优先股投资提供了风险保障,有利于推进本次交易,提升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信誉和影响力。整体来看,本次交易的完成预计将为公司带来长远的战略价值和经济效益。 4.本次柳工香港发行优先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5.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且需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与透明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被担保人柳工香港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78.24%,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发行优先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同意柳工香港向中非基金发行优先股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系柳工香港与中非基金开展的融资业务合作,公司及柳工香港拟与中非基金签署《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中非基金采取认购优先股的方式出资,柳工香港根据实际情况,向中非基金发行不低于7股且不超过20股可赎回、累计分红的优先股。经双方协商确定,每股面值5,000,000美元,交易金额不高于1亿美元(约合人民币7.10亿元),初始股息率为4.70%,自每次交割日起的五周年之日起,分红率为初始股息率上调2.20%。 公司拟与中非基金签署《保证协议》,对柳工香港在《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金钱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款、回购价款、违约赔偿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鉴于《优先股认购协议》《股东协议》和《担保协议》并未约定柳工香港或公司的回购期限,且未约定公司的担保金额上限,公司拟暂以测算金额1.5462亿美元(约合10.98亿人民币,该金额为测算值,以优先股全部发行后8年届满时回购为假设)作为专项担保额度提交董事会审议,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每期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发行方案性质 本次柳工香港发行优先股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被担保人资信情况 柳工香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权人的基本情况 ■ 四、本次优先股发行的担保安排 1.担 保 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 3.担保权人: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不超过1.5462亿美元(约合10.98亿人民币,该金额为测算值,以优先股全部发行后8年届满时回购为假设) 6.担保期限:自《保证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如《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展期或提前,则《保证协议》项下的保证期限相应地展期或提前。若《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担保债务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限至每期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范围:公司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就柳工香港在《优先股认购协议》和《股东协议》项下的金钱支付义务为柳工香港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债务范围包括: (1)《股东协议》项下,若发生柳工香港有权回购的事项,并且柳工香港书面通知选择回购的,应按照对应的约定期限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 (2)《股东协议》项下,若中非基金通知柳工香港赎回其所持优先股,柳工香港应按照对应的约定期限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 (3)《优先股认购协议》项下,柳工香港就其违反契诺应向中非基金支付的金钱赔偿义务; (4)《股东协议》项下,柳工香港在分红立即到期应付的情况下应向中非基金支付分红的义务; (5)柳工香港在《股东协议》项下的其他支付义务(如有)。 8.反担保情况:被担保人柳工香港不为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公司拟对柳工香港本次发行优先股事项提供预计不超过1.5462亿美元(约合10.98亿人民币,该金额为测算值,以优先股全部发行后8年届满时回购为假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6.25%)额度的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公司同时明确,在上述担保额度获得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根据交易文件的履行情况重新审查该专项担保额度是否充足,或是否需要调整,并在必要时提交股东会重新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对柳工香港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1.08亿元,未超过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88.72亿元最高额度,当前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175.69亿元)的17.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以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柳工香港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非洲区域业务拓展、设立海外新子公司及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拓展非洲等海外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公司仍持有柳工香港100%的普通股,对柳工香港的控制权不受影响。 公司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公司的担保为柳工香港获取优先股投资提供了风险保障,有利于本次交易的推进,提升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的信誉和影响力。 2.风险情况:董事会认为,柳工香港作为公司重要的国际运作平台,经营发展向好。柳工香港的财务状况稳健,资产质量、信用状况及偿债能力良好,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柳工香港不提供反担保并不会影响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和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对柳工香港的控制权。交易的完成预计为公司带来长远的战略价值和经济效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子公司本次发行优先股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同时对子公司的担保安排为优先股投资提供了风险保障,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本次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与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且需根据适用法律和法规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故本次交易最终能否实施并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交易的合规性与透明度。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之保证协议》 3.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股东协议》 4.柳工机械香港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优先股认购协议》 5.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93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公司预计2026年与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共计23.40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接受劳务16.88亿元;向关联方销售工程机械产品、各种零部件等物资及提供劳务6.52亿元。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5.69亿元的13.3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含子议案)时相应进行了回避表决,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对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兼职的关联董事郑津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海波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对与参股公司湖北江汉建筑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旭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该公司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对与合资公司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对与合资公司广西威翔机械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未担任其董监高职务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向除上述关联方外的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董事郑津先生、罗国兵先生、黄海波先生、文武先生、黄旭先生、苏子孟先生、吕仁志先生、李嘉明先生、陈雪萍女士、邓腾江先生、黄志敏女士参与表决。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金额(单位:千元) ■ 说明: 1、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控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柳州五菱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重庆卓通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25年7月新增关联方。自其成为公司关联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章程》授予董事长的权限范围内,并已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向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宣传品、技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按“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公司向广州佛朗斯及其下属企业销售工程机械整机等日常关联交易按“广州佛朗斯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合并列示。合并列示原因为:该部分日常关联销售涉及关联方众多、交易内容单一、交易金额较小(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广西柳工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 2、其他关联法人 ■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西国控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直接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或公司合资、参股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且已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均不存在违约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 说明: (1)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与交易标的市场价格基本持平,无较大差异; (2)本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不存在利益转移或交易有失公允的情况; (3)公司向关联方柳州采埃孚机械有限公司采购的变速箱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4)公司向广西康明斯工业动力有限公司采购的发动机等,参照相应行业水平、市场价或产品生产成本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5)公司向柳州柳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采购的劳务服务根据劳务地市场价格,由供需双方商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预计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发生的关联交易。由于公司位于我国西南地区,受交通条件限制、配套方产品质量及运输成本高的影响,公司多年来选择了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质量保证的含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在内的本地外协件加工或提供劳务的企业,为公司主机产品生产加工配套件或提供劳务,同时公司也向这些企业以及其他合作方提供部分生产配套件的原材料及融资服务等。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受公司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司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可保证公司生产配套的高效、正常进行和产品质量,确保公司高产期的产能大幅提升,降低采购成本和减少运费支出。 3、交易的公允性、有无损害公司利益,及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向以上间接或直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采购、销售及接受劳务都属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公允的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这些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类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4、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及控股股东将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关联交易:扩大公司物资采购面;公司将适当扩大部分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减少向关联企业采购的数量。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后,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应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25-94 债券代码:127084 债券简称:柳工转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90),公司定于2025年12月16日下午14:15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025年12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柳工集团”)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柳工集团提议将《关于子公司发行优先股暨对子公司进行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9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28,656,83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99%,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于股东会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5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会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就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并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1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9:15~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提案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提案4.00所涉事项,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5、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9日、12月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5日8:30~11:30,14:30~17:30。 2、登记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未在登记日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也可以参加股东会。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邓旋、张耀桃 联系电话:0772-3887266、0772-3886509 传真:0772-3691147 电子信箱:stock@liugong.com。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太路1号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45007 (2)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柳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柳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关于增加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 4.提案股东单独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证明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1、投票代码:360528; 2、投票简称:柳工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本授权委托书所示投票意见指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或指示无效的,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备注:请对“同意”、“反对”、“弃权”三项意见栏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的空格内打“√”,三项委托意见栏均无“√”符号或出现两个以上“√”符号的委托意见均为无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