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融通央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融通央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融通央企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
  二、相关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的“(七)临时报告”第23项的约定:本基金“连续三十个工作日、四十个工作日、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截至2025年12月4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及转换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录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83-8088(国内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融通基金旗下开放式基金新增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从2025年12月5日起,融通中证中诚信央企信用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方正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及参加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二、费率优惠内容
  1.自本公告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上述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和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及基金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结束日期以上述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4.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相关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其他提示
  1.投资者仅能申请办理相同收费模式下基金代码的转换,即“前端收费转前端收费、后端收费转后端收费”,不能将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或将后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的份额。同一基金的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融通基金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咨询方式
  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founders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7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0755-26948088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