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陈德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因个人资金需求,陈德康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759,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759,2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德康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44,881,004股减少至40,660,004股,持股比例由11.94%减少至10.87%,适用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陈德康先生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