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3日 至202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2025-060)、《中远海能关于全资子公司光租六艘VLCC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2025-061)及本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披露的《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2025-066),相关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本公司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远海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关联人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 9:00-9:55。 (二)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 (三)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7楼,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邮政编码:200080; 3.联系电话:021-65968564、65968395; 4.邮件:ir.energy@coscoshipping.com。 (二)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